我院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
2017/12/12 11:04:21
根据2017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《关于天津市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》(国科火字[2017]160号),我院已再次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。
根据国家《企业所得税法》、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等有关规定,高新技术企业可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,这既是对我院长期以来科研创新能力的充分肯定,也是为我院的发展提升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。
根据2017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《关于天津市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》(国科火字[2017]160号),我院已再次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。
根据国家《企业所得税法》、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等有关规定,高新技术企业可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,这既是对我院长期以来科研创新能力的充分肯定,也是为我院的发展提升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。